故事的主人公是著名作家兼电视节目主持人桑迪(斯蒂芬·格拉汉姆 Stephen Graham 饰),他生活环境优渥,个性幽默风趣,深受周围人的喜爱。然而,即使是如此杰出的人,他也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缺点和怪癖。其中之一就是偷窃,他无法克制自己,从珠宝首饰到洗发香波,凡是可以偷的,他都会偷。这种怪癖最终导致他在一家超市被保安罗伯特(康雷斯·希尔 Conleth Hill 饰)抓住。 在被抓时,桑迪请求罗伯特不要将他交给警察,罗伯特答应了,但他提出了一个条件——他们必须成为朋友。这个条件让桑迪感到震惊,但他别无选择,于是他们开始交往并建立了朋友关系。。在纽约表演艺术高中里,聚集着一群在唱歌、舞蹈和表演上极有天赋的年轻学生。他们要在这里接受4年的学习。在毕业之后,他们就要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。或是被星探发现一举成名,或是参加选秀节目摘得头名。总之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奋斗目标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终极梦想。。